创建振中亭始末
摘录自黄润岳校长《龙引十四年》
本校有校地十英亩。郑振中先生是老行家,1948年兴建龙引中华小学新校舍(即今日新文龙中华中学校址)时,便极力坚持教室须远离马路,前方则留作操场。龙引地处滨海沼泽地带,铺草工程耗费大量金钱与劳力。
操场铺草成形,四周又植树成荫。每年毕业班再添置石椅环绕场边,使之不仅成为优良的足球与曲棍球场,更宛如龙引的一处公园。
1954年,三区师生又在操场一隅兴建“振中亭”,使龙引增色添光。
然于筹建之初,首先表示反对者乃振中先生本人。其理由有三:一为谦逊,自认无功,不足纪念;二为担忧引人误会,以为沽名钓誉;三为恐因此引起三区内部之嫌隙。其弟振经先生亦曾劝阻,认为尚非其时,建亭对先生反有不利。
我本人深能理解兄弟两人的顾虑。更何况要建纪念亭,必须建得体面,绝非三两千元能够完成。中学学生不过二百余人,教师十余名;小学虽学生八九百人,但也无多余资金。建筑费用全无把握,我一度也未积极推动。
1952年起,我义务兼任新加兰中华学校及文律乐育学校校长。新加兰由黄冶秋先生主持校务,文律则由钱爱华先生负责。两位同仁皆与振中先生情谊深厚,闻建亭之议,均大力支持,极力劝我推动。
此外,中学部主任刘镛先生每日与我共事,极敬重振中先生之教育热心,亦不断鼓励,我遂明白:振中亭,实乃“非建不可”。
依三区华校董事会惯例,每年教师节由董事宴请教师。1953年教师节,我们提出节约一千元。三区教师乐捐二千五百余元,中小学学生共捐二千六百余元,另尊师献金五百余元,共计近七千元。恰文律乐育学校建设校舍,可即请其承建商以成本价承建振中亭。
亭成之际,钱爱华先生撰《颂振中先生文》,文辞典雅,情意真挚;并由其亲书,笔势奔放,书文双绝。
振中亭碑额书法,亦曾征稿数方,终选自香港寄来者。至于亭记,则由我执笔,林鲁生、许唯勤、高逸群诸先生曾惠予修润。后亦获得外界赞誉,实不敢居功,皆振中先生高风所感发也。
多么光辉壮丽啊!我们是炎黄子孙,远渡南洋,勤耕奋斗,立足异乡而不忘祖训。推广教育、尊孝敬老、敦伦尽分,传承中华美德,使读书之声遍布三地校园。
今日三地师生集资建亭,命名“振中”,以纪念董事长郑振中先生,亦寓“振兴中华文化”之深意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