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龙引十四年》~十、下峇株

《龙引十四年》


十、下峇株

    在龙引住的时候,下峇株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节目。尤其是在开始那几年,连寄一个包裹也得走那廿里。

    从龙引到峇株,巴士只要七角,算是非常便宜的。只是到了假日挤不上车就麻烦。而且最後一班车是七点;再迟就要等十一点半那班了。

    振中先生每天要下峇株,我常常是「隆邦」他的车。不仅来回不花车钱,中午还要请我吃一顿。好在我是不爱走动的人,每星期难得去一次。有时小孩要看医生,有时因事上教育局,有时要买点东西;到了非去不可的时候,我就去一道。如果下午去,便得坐巴士或德士。

    记得有一次峇株回龙引,正碰上了大雨。那位好心的巴士司机竟然将巴士一直开进学校,让我不致淋雨;车上的乘客,每个人都不免惊奇。如果是天晴,我又没有东西的话,连坐德士我都是在校门口下车的,免得将车驶进去很麻烦。

    一九五三年起,我自己有了车。於是,下峇株,简直是成了家常便饭了。

    从那年开始,我兼任新加兰和文律小学校长。为了我的方便,董事会买了一辆汽车给我;而且还有一位马来人安沙做我的司机。

    我记得那辆是「喜临门」,马六甲的车牌,号码是二四二八。原来是峇株电讯局工程师汤姆士的。他奉派赴英受训,便把车卖给我,好像是四千元。那时正是相当动乱的时候,汤姆士使用这辆车没有出过毛病。他们非常安全地用了两年,竟对这辆车发生了浓厚的情感。董事会派人去拿车的时候,他太太竟至哭泣,汤姆士自己还做了一阵感恩祈祷。

    这辆车到我手里,并不那么吉利。

    安沙原是校车司机,考不到驾驶大牌,改为我的司机。年纪相当大,人倒是很好。他的技术,虽可开大型的校车,也许是精神关系,开我的小车,并不高明。

    我在一九四八年学过一次开车,由罗明元兄教,用他的奥士汀教我。因为在巴士路上作过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拐弯,我对於开车有点畏惧。如今坐上安沙开的车,我竟没有安全感。我想:我又得学开车了。

    每星期要去一两次文律和新加兰,我便藉这个机会学车。有时为了一点小事也下峇株,无非仍是学车。

    不到一个月,我已经学会了。钱爱华兄吹我学车快,开车快!那知从峇株回龙引,就发生了一个笑话。车经过新加兰,经过警长的家。我有意要和他打个招呼。那知和他摆了一下手,我的车从左边开到了右边去了。当时我在想:开汽车连打招呼都不可以吗?

    安沙开了十几年的车,竟不敢去新加坡!振中先生告诉我:峇株有好几位开车老手过新山桥之後,手就会抖。安沙开过了新山桥,走过武吉芝马,再开,他真的手忙脚乱。我看不对了,我自己坐上驾驶位。其实,我也有问题:从芽龙那些小巷中要走芽龙大路,如果是反手,要横过马路才转弯的话,我也没有把握。於是,我顺手向左转,上了大路,再右转入小巷,再右转,出大路是顺手向左转了。

    小学的同事张良兄,看见安沙如此胆怯,又听说我走芽龙时如此麻烦,常常要陪我出星洲,坐在我身边来指导我如何横过马路。有他壮胆,倒也不错。後来他常常陪我远行。他既是校长的指导,开我的车,常常要表现一点技术。过渡上船时,用高速一冲,车到船头,便紧急一刹。大家惊出一身冷汗,他慢慢地走下车来,得意的看着大家微笑。後来,我要他不可如此,以防万一。

    这辆车我自己曾小撞数次,不是前面铁条歪,就是後面车身坏;好在情形都不严重。校车房和我自己的车房,也被我撞过,一声巨响,好像要塌下来。

    别人开,却常出事,大修过两次。好在都是保险公司负责。最後一次却成为大车祸,那辆车竟撞毁了,那次却是健民开车。

    我仿佛有预感似的。有几位同事要去星洲,我要他顺便把中文打字机拿去修理。恰好我要去笨珍看牙医,便一齐去。我好像发觉健民有些紧张。出门不远,就撞死一只鸡•我一再关照健民,开车要小心。我不好讲出车祸,我只说万一给警察扣留,明日上午学校没有人上课。那知我从笨珍看好牙医回来,振中先生派人来告诉我:「警察局的电话,你的车出了事。」

    後来再打听:健民是司机,车撞扁了,驾驶盘都压平了,健民竟没有受伤;其他三人倒都进了医院。有一位还留医甚久。对方的车没有十分坏,一位老太太当场死了。

    我的一位亲戚第二天早上路过乌鲁槽,看见我那辆车横插在路边的泥土中,以为我一定给压死了。立刻打了一个电话来,想不到竟是我接电话。我告诉他:开车的一点伤也没有。他一直不相信。

    几年之後,汤姆士从英国回来,还问起他那辆车。他听说撞毁了,一面摇头,一面微笑。大概是惋惜那辆车,又庆幸他自己不曾出事。

    车完了,健民还吃了一场官司,我想不要车了。新加兰和文律的学校,都有人负责主持,我去不去看都是一样。振中先生却仍要再买一辆给我。他说:开惯车的人,没有车很不方便。

    这倒是实话。我不仅常常要下峇株,而且几乎每星期六我们全家都要去星洲。我在星洲用分期付款的办法,买了一栋房子。每月付七八十元,在当时是轻而一举的事。这栋房子专为度假之用,周末及假期,我们便住在星洲。後来星洲的英国兵日渐增加,出租有利可图,便租给军部。想不到这栋房子竟成了摇钱树。每月薪金只够家用,房子付清欠款,便成为我的储蓄。去年大女儿要回来度假,二女要赴台深造,三女准备前往纽西兰,一时那有这么多钱,便把它卖掉了。除了房租收入不算,还赚了几千元,真是不错。

    第二辆车是小型福特车,将保险公司赔的钱付第一期,然後每月付一点。我这个校长由董事会供给车,我这个校长也实在需要一辆车,我常常要出去跑。例如为了办高师班,我上吉隆坡三四次,新山峇株更不必说了。年底聘请教师,说不定要北上怡保槟城。

    振中先生是样样要第一的,董事会有车给校长,也是第一。有时董事相聚,振中先生常常说:「我们校长有车。」偶尔他坐我的车,大多数是他开他的车,我开我的车;很少要我坐他的车。

    因为下峇株次数多,除教育局警察局之外,峇株的政府官员,医生和一般受英文教育的人士,渐渐的都和我有了交往。於是,我参加了峇迪帆加览俱乐部。振中先生因为龙引公会要为市区发电,必须和若干英国官员打交道,早就参加了这个俱乐部。这是一个上流俱乐部,听说战前只有英国人和极少数经过选择的亚洲人参加。战後开放一点,仍是高级亚洲人才能参加。入会费三十元,两位会员介绍,经过四个星期无人反对,方准通过加入。月捐是七元。这完全是一个社交与体育的俱乐部,地道英国式的:连女人不准进入吧内的不成文的规定,这俱乐部也有。侍者送酒来,一定要用盘。不用现款,用固本或签字记账。每人有个号码,一次可存人多少钱,每月结算一次。

    俱乐部在两哩外,有一个游泳池,我第一次到峇株,夏宗湖兄曾带我去过,当时我非常羡慕。我既参加了俱乐部,首先就是买一枝游泳池的锁匙;家人大小,每人买一套像样的游泳衣。原以为每星期下峇株游泳一次,对於身心的健康均有补益;事实上一个月难得去一次。因为会员不多,去游泳的人更少,每次只有我们一家。偶尔碰上一两个英国人。如果有两三家都在,大家都认为太挤了。

    俱乐部有台球房,图书馆和网球场。我在初中读书时,有一个假期玩台球玩到发疯了一般。几十年後,重拾球杆,兴味甚淡。藉此消磨时间,却很不错。遇着峇株有约会,我到得太早,便独自一个人玩台球。俱乐部的侍者,球艺不错。他有空时陪我玩玩。

    龙引制水时,这俱乐部帮忙不少。我每晚到那里去载水回来,而且全家人在那里冲凉。俱乐部在峇株皇家山下,有专用大水管,就是峇株市没有水,那里仍旧有。

    我不打网球,也用不着向那图书馆借书,除了游泳和取水之外,我只去喝酒。那里的酒,和外面的价钱相同;不过在那儿可以遇到酒伴谈天,别有情趣。

    喝酒谈天之余,我被他们邀请参加了许多社团,如红十字会,圣约翰救伤会,男童军公会,女童军公会,业余运动会;甚至於州政府还委我做少年法庭的陪审员,而这职位,我一直做到一九六四年底离开龙引为止。几乎峇株所有的服务社团,我都有份。一九五七年,我加入了峇株扶轮社。

    我原是一个不喜欢社交应酬的人。有时为了学校的事,不能不到处去应酬交际。慢慢地熟人多了,朋友多了,欲罢不能。不过,在朋友交往中,有许多乐趣。後来,我、每周都要去一两次俱乐部。不然就会如有所失。去俱乐部一定要喝酒;喝酒的人都很长气,一面喝酒抽烟;一面谈天;那个要走,一定要他为路途平安而干一杯。我通常在十一点左右离开,因为还要开廿哩的车;常常都是有三分醉了。

    如果我回得早一点,一定直接到公会去找振中先生再谈一阵。再陪他喝一两杯。谈到高兴,便要到凌晨二点三点!

    这样成了习惯,如果我有一星期不下峇株喝酒,便感到不舒服。甚至不喝到有几分醉意回来,也觉得有些不舒服。

    喝酒要花不少钱,下峇株还要车油。既然是喝酒,为甚么不在家中喝呢?我在家中经常存有许多种酒,可是很少独自一人喝。一瓶酒在俱乐部喝,分成二十次,每次一元二角;买一瓶也不过廿元左右。为了省钱,我开始在家中喝酒。

    我买了两个自动酒器,像俱乐部一样,每次酌酒,有一定的份量,因为太方便了,几乎每晚都喝。酒量愈喝愈大。四分之一瓶酒,也不能三分醉!

    一些老朋友问我为什么少上俱乐部?我坦白告诉他们:我想省酒钱。他们都不以为然。

    不到半年,我家的存酒都光了。有一晚,实在想喝酒,又无酒可喝;只好把自己泡的高丽参酒拿来喝。第一晚,喝二小杯;第二晚,多喝一点。一星期就把它喝光了。那知因此喝出了毛病,高丽参酒太补,身体吃不消,两胁发痒,痒到受不了。看了好几次医生,拖了两个月多。

    独自喝酒,易上瘾;而且喝闷酒,也容易醉。愈喝愈多,酒量不可控制。愈喝愈想喝,喝酒的时间也不可控制。慢慢便成了「酒鬼」,天天非酒不可。我有一位朋友,後来连命也喝掉了。我的一位表弟做医生,每次他的母亲做寿,他一定要设法把我灌醉,可是却一再劝我不可独自一人在家喝酒。英国人的俱乐部,不能说是没有道理。

    峇株这间俱乐部,後来摆上许多麻将桌,连印度人和马来人也在大闹红申白板;俱乐部成立赌塲,不禁使我感慨系之。

    下峇株,除了喝酒之外,还有就是吃东西和电影。龙引没有餐馆,遇到临时有客人,学校厨房无法为我添菜时,只有下峇株。远客听说要再走廿哩去吃饭,都说不必,随便在家煮一点算了。他们不知道,龙引上午卖肉,下午卖鱼,我家中没有冰箱,现买现煮,没法招待客人的。

    龙引虽然有一间电影院,我却从没有去过。影片,放映时间和观众,都不适合我,加上椅子有臭虫,周围有蚊子,我更不敢问津。要看电影,只有下峇株。

    峇株有四五间电影院,有时竟没有一部影片可看。我记得有一次星期六晚,我约了王恢兄嫂下峇株看电影,不是马来片就是印度片。无处可走,扫兴而归。又有一次,仍是一样。气到我说:发誓再不在拜六下峇株看电影了。隔不久,又去碰了一次壁。

    不管怎样,峇株几乎是非去不可的。



Posted in 新文龙点滴 and tagged .